1.简要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依法等说明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
2.应说明申请退税的原因,申请依据等;
3.在申请退税的期间内,税款已依法支付(并标明了相关金额),或者已被解释为公司已审查并结清款项等;
4.可以根据相关政策退还这笔款项(具体金额取决于证据)。
企业所得税结算和退税的程序和信息要求:
纳税人应于次年5月底向主管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信息:
1.“退税申请批准表”;
2.纳税证明和其他纳税证明的正本和副本;
3.纳税人的海关声明,最终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纳税人的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XX市XX区XX税务局:
经我公司“ XX有限公司”认定,对于2010年度所得税结算和缴纳预缴所得税6000元以上,自愿交纳的6000元以上所得税2010年,不再申请退税。特此声明!
此致,
致敬!
XX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