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回答:
1.未从利润中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应缴纳预付所得税。相应的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在几个月(季度)内预缴,并在年底结清。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工程公司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成本收入。如果您的公司未确认当月收入,则税务局可以根据您的合同毛利和估计的项目进度来确认收入,并据此征税。
2.利润出来了,请参阅上一篇文章,按月预付款,在年底结算,通常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利润出来,乘以最终项目总成本用税率减去所支付的所得税已退还,但税务局不会退还税款,而只允许您扣除未来的税款
。3.所得税是损益表,而不是资产帐户,因此当年的利润是在当月输入的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所得不足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在2008年1月1日将国内外公司所得税合并后,新《所得税法》废除了该税率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营利性企业的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为了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发展。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的中小企业数量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000元(含3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应税所得额减少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应税所得的适用税率仅为10%。 “因此,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000元(含30,000元)。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实际应税收入适用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