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其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应当合并为企业当年的营业收入,以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财产转让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1的收入(财产的现有价值10转移成本)
财产的现有价值=财产一旦折旧或摊销后的原始价格
转让费用包括手续费,手续费,拆除和搬迁费以及与财产转让有关的,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免征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本文着重强调三个方面:首先,豁免的对象是居民企业;其次,豁免的对象是技术转让的收入;第三,免税标准是年度转让收入的总和,企业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这是享受税收减免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