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免费转移或转移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其下设立“固定资产自由转移”和“固定资产自由转移”。 “资本储备”主题。“详细的帐户已入账。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的自由转让不需要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在个人所得税中规定,并且与上述事项可能只有两项应税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税法》第2条提到的各种个人收入范围的第九段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可以看出,其中不包括您免费捐赠的母公司股本情况。
并且有关“其他收入”的相关规定没有提及接受捐赠者的资产作为税收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捐赠资产无需在收款方意识到之前就征税,但在实际变现时不能从原始账面价值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6条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将A转移到B,则该事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无法从A获利,因此A的应税收入为负,即无需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