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越高,您可以支付的税额越多。如果少付,就可以少赚。您想赚更少的钱吗^ _ ^由于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是免税的,因此,如果您的社会保障在规定范围内,工资在工资中所占的比例越大,所缴纳的个人税额就越低,但这也取决于组织的意愿和经济实力。在第一层支付一部分现金不能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你要注意避免税违法行为的风险。
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200元,伙食费200元。“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商务旅行引起,不含税。
2.员工流失有一项税法优惠,并且员工获得的解雇补偿金少于当地员工平均年薪的三倍;
3.通讯费:
如果该单位因工作需要而需要支付个人办公室通讯费用,则会根据法律规定全额或有限地临时补偿,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人民币。凭据,它将不计入个人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支付办公室通讯费用并以补贴或其他形式分配时,应计入个人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4.夏季清凉饮料的费用
报销可以免税,并且可以与工资一起支付
5.发票抵销(不建议用于虚假费用)
6.获得大量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款
可以看出,如果纳税人可以多次获得一项收入,将积分摊销并增加扣除额,则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节省税收支出。
7.增加福利并减少工资
西安高新区的一家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并计划支付120万的年薪,但在咨询税务局之后,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达成协议,将年薪降至80万同时为高级主管提供一套现有的住房和只能使用一辆车。另外,鉴于公司的员工大多是技术工人,并且雇佣合同期限相对较长,因此适当降低了员工的名义工资。同时为职工提供宿舍,适当增加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提高职工福利。粗略计算,公司高管至少要缴纳个人税的40%。
税务分析员的评论:增加工资收入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是由于个人工资的薪rate税率是过高的累进税率,因此当达到一定水平时,新增加的可支配收入就增加了。薪水将逐渐减少。因此,找到减少名义收入和转换个人现金工资以提供必要福利的方法。这样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
8.劳动报酬的工资化
西安一家私营企业的所有者雇用其他人经营自己的私营企业,并为另一家公司工作。他的月薪约为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因此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作为劳务收入=(4000-800)×20%= 640元。但是经过咨询后,如果他与公司建立了雇佣关系,则应纳税额为4000元,即薪金工资收入=(4000-2000)×10%-25 = 175元,而每月可节税465元。
9.高薪月份分为以下低收入月份
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收入非常不稳定的人。
10.增加三项保险和一金的金额
如果您的收入高,钱高,就可以将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的标准提高到最高水平。当然,公司支付的金额也相应增加。您可以与公司洽谈。领取社会保障金后,退休工资自然会更高。征收公共税的个人和公司计入个人帐户。各地都有现金提取机制,因此筹集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更好的避税方法。
中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的费用由企业和个人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的年度会费不得超过企业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可以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除。可以看出,雇员的个人缴费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只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1.尽管国税函[2009] 694号重申了企业年金支付环节中的税收政策,但它阐明了一种新的税收计算方法。该条规定,在计算个人每月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中所占的公司缴款部分(以下简称公司缴款)与个人的月薪和薪金分开,分别视为月薪。工资的计算不扣除任何费用。
例如:假设公司的员工年金帐户的每月个人付款为200元,而企业付款为500元。计算员工的个人工资时,不能扣除200元的个人税前税额。支付工资;企业缴纳个人帐户中的500元未计入当月工资和月薪,直接将500元作为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相对应的月收入中的适用税率税率表计算预扣税段。
2.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实:可以采用的企业年金计算方法应是满足“企业年金试验措施”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使用国家税。函[2009] 694号文规定的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最大区别。获得本文件规定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收入的个人,应当全部纳入月薪和工资收入,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国税函[2009] 694号发布之前(2009年12月10日之前),如果企业已按照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不再退还该税款;企业未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方式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年非扣除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平均额计算。每位员工的年薪适用税率是企业在当期应缴纳的适用税率,每年应纳税额合计。
4.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设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及其投资,经营活动筹集的资金组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国税函[2009] 694号未明确企业年金投资业务进入个人账户的收入是否为应纳税所得额。作者认为,中国目前对个人从证券投资基金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在个人账户中分配的投资运营收入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II。企业年金税收筹划
1.企业年金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在某种意义上还没有成为税收优惠,因为中国对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采取了真实扣除的原则。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主管当局批准的总工资。如果此类企业的实际工资达到或超过批准的标准,则为雇员支付企业年金可能仍是税收筹划的安排。
2.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由于企业年金是按月支付的,并且不与当前薪金和工资相结合,因此税制实际上为员工提供了重新采用较低税率和设计的机会。为企业。员工薪酬制度带来了新的计划要点。同时,企业应注意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国税函[2009] 694号规定,企业按年,半年度或年度支付企业年金的,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恢复为所属月份。它被视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工资收入”项适用税率来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计算的工资和薪金应在个人实际获得工资时计算并缴纳。不允许任何人缴纳最初可能属于不同月份的一次性工资和薪金。可以看出,与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支付公司费用相比,每月支付公司费用的税负相对较小,并且对员工更有利。
3.国税函[2009] 694号文也规定,由于年金设定条件而已记入个人帐户的企业所得税不能归于个人,应退还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退还税费=企业缴纳的税费××(1-实际收到的累计付款额/企业缴纳的税费累计额)
应当注意,上述退税公式中的“纳税企业的累计金额”为企业扣除职工所得税后为职工支付的年金的累计金额。这种退税计算方法通常对员工有利。例如,企业为员工年金支付20万元(税后),并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了20,000元。现在,由于各种原因,该员工退出了年金计划,并获得了企业一次性年金12万元。然后:
从理论上讲,员工是预先收到企业付款的,其薪酬基本上应属于员工的一般薪酬,并应与前几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以应用相应的累进税率。当累计税率很高时,员工可能会参与退税。但是,此公式只是一种简化,员工预先收到的企业付款仍按原始方法征税,因此不会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