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但是,在享受多重税收优惠政策时,是否可以叠加其他政策以最大化收益,许多公司会提出建议。问题。
1.公司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第2条,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自由收入减少收入,增加扣除额,加速折旧,减少收入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率,税收抵免等。
2.可以一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1.不得享受叠加享受的情况:公司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以及《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常规减免税和减免税率税规定不得重叠,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税收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09] 69号,国发[2007] 39号。
2.可以享受的情况重叠:有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同时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1)西部大开发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同时满足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各种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可以享受:在涉及常规减税和减免的减半期间,可以将按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少一半。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财税[2009] 69号({}}(2)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年来出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都是企业所得税特别优惠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参考文件:财税[2009] 69号
(3)批准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批准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类型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和纳税人不适用于这些措施。
上述特定纳税人是指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按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具有优惠收入政策的企业)。
但是,享受上述政策的批准收集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扩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合格小规模盈利企业,无论是采用审计征收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财政税收( 2017)43号文件规定,应税收入中包括其收入减去50%的收入,并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