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收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公司进行教育。外国孩子的支出不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不是职工福利,不能在税前扣除。
答:外国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中国企业中担任首席和副(总)经理,各种职能的首席执行官,董事和其他类型的公司管理职位的外国人员。
在中国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职位的外国人,从在中国企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职位之日起,至上述职务终止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责。 ,中国公司支付的董事酬金或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内公司在国外工作期间所支付的收入,由于不是居民,因此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担任公司董事的外国人应按劳动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董事职位无关的直接管理职责所得应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如果外资企业的董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的直接管理职务,或者名义上不担任公司的直接管理职务,而实际上从事日常的企业管理工作,则应确定其在企业中具有董事(长)和雇员的双重身份身份,区分他们获得的董事费收入,薪金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薪酬的公告(国税函〔2009〕3号),职工福利支出的范围为:
1.尚未执行单独的社会职能的企业在福利部门产生了设备,设施和人事费用,其中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洗手间,美发店,医疗办公室,托儿所,疗养院和其他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和维护成本以及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部门员工的人工成本。
2,为员工的医疗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各种补贴和非金钱利益。
(1)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
(2)未实施医疗统筹的企业员工的医疗费用;
(3)为雇员提供医疗补贴以支持直系亲属;
(4)暖气费补贴;
取暖费补贴也称为“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劳动局总局[1979] 176号文件规定的冬季取暖补贴,是指北方寒冷地区职工宿舍的取暖补贴。不包括供热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具体的扣除标准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各地对“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有不同的规定,并注意地方政府的报销范围。
(5)工人的防暑降温费;
中暑预防和冷却费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免受灼热而发放的高温补贴。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中暑饮料,不能用来抵消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