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签发外国管理证书的公司无需在其他地方缴纳所得税,但国税局有一个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区域施工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函[2010]156号文件是关于所得税的。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门,应将其总所得税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预分配给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所在地;并将项目部门移交给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报告预付款。由于您的单位仅收取管理费,因此我个人认为该税应由真正的承包商承担。
应该免税
1.政策法规
2.声明管理
(1)季度预付款声明
对于由项目部门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付给地方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建筑企业总部可以填写“上个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预付纳税申报表” (一个类别,2015年版)“第14行”特殊业务预付款(征款)所得税金额“税收抵免。
(2)结算和结算声明
建筑企业总公司结算并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预付税额时,应申请退税或按要求扣除以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上述的建筑企业应在本月预告表的第14行中填写本月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预付税款。付款时无法处理任何信用或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