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似乎还记得,季度所得税报告是在12月底准备的,在1月进行报告,并且每年在3月之前支付。我还没有听说过对增值税有任何特殊要求。
通常,是要询问哪些表格需要征税,只需填写表格并提交即可。如果税收关系良好,它将很容易通过。
我们的国家税是可以的,我们将始终通知我们提交各种计划和表格。您可以等待通知,也可以有这样的专业问题。你最好问主管。如果需要数据,可以找到销售部门和老板。您可能没有想到。
商品流通企业是旨在牟利的商业企业。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他们必须对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国家允许的扣除额后的余额。
在实际缴纳公司所得税的业务中,商品分销公司通常可以将税前会计利润作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然后根据公司所得税法规对其进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包括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款,年末结算和付款以及越来越少的补贴。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应当在月底或者季度末,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费用=购买不含税的费用+不可退款的部分= 110 / 1.17 + [(110 / 1.17)17%-(110 / 1.17)13%]
= 940,200元+ 37,600元= 977.8百万元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100-97.78-0 = 222,000
所得税=利润* 25%= 222,000元* 25%= 55.5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利润公司需缴纳20%的所得税。
附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提及的合格的微利企业是指国家的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具有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