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属于社会保障,其他个人收入超过3500元的,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免征个人所得税。第4条:个人收入:
I.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级和人民解放军以上军队以及国外组织,国际组织授予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其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III。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第四,福利,养老金,救济;
五,保险索赔;
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干部,职工的家庭安全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该法律规定了在中国免税的外交使团,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IX。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性收入扣除每月收入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减去必要的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收该费用的第二十一条,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V.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减去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的支出,是应税收入。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每笔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将收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的个人,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中国获得工资和薪金收入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居住并在中国境外获得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可以根据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生活水平和汇率的变化决定了额外的扣除费用,国务院规定了适用的额外扣除范围和标准。
退休人员重新就业时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员工人数减少。依照《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就业再就业定义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离退休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雇员和雇主已经签署了超过一年的合同。 (包括1年)劳动合同(协议),有长期或连续的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 (二)因请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工作的,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该雇员有权享受与该单位其他正式雇员相同的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和其他福利; 4.雇员的就业促进,职称评估等由雇主组织。当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关于解决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补偿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个人经济补偿收入,退休金,安置费等收入,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和支付:1.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与雇主的劳资关系(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和生活津贴以及其他补贴费用),其收入在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它可以被视为一次获取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允许在一定时间内获得平均值。具体平均法: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将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以及个人收入税是根据税法计算的。企业中个人的工作年限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并以12年为单位计算12年;二,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费。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如果个人重新雇用或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被雇用,则支付给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将不再与重新雇用,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是否获得除单位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支付的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收入补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退休金奖励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退休人员在中国领取退休工资或退休金。按照规定。此外,从原始工作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免税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来的服务中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退休人员收取的退休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离退休人员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扣除再就业人员的收入,按《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和中国人民奖人民解放军及以上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发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
2.国债和国家金融债券利息支付;
IV。福利,退休金,福利;
六。军事转移费,遣散费;
VII。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劳动,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VIII。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免税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在中国的收入;
X.财务部门批准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