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所得税存在不得抵扣-为什么企业所得税存货还分现金

提问时间:2020-05-05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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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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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增值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国目前的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与成本和利润无关,也未反映在利润表中。因此,它与公司所得税无关,并且对利润没有影响。因此,毫无疑问是否可以从增值税中扣除公司所得税。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为什么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

所谓扣除,是指税前扣除,当然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如果可以扣除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将发生变化,企业所得税额也将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无限循环。

为什么应纳税所得额里面不得抵扣的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款呢?

为了鼓励纳税人开展某些业务活动,或者避免因税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取得的某些收入免税或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

根据全面税法的规定,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是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库券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殊国库券和保值公共债券。国家计划委员会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各种公司债券不包括在国家债务范围内。为了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有针对特定目的的营业税减免。税法规定企业减免营业税(包括立即退税,一次退税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为特定目的计为应纳税所得额。除减免营业额税外,应纳税所得额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和立即征收,将所得税纳入当年企业收入;初次征税,退税,初次征税,后退税后的所得税,将所得税计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退税年度的收入。

第三项是未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在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时,可以扣除。 。除补贴收入外,还应将其纳入企业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第四是财政预算或特殊财政帐户管理中包含的各种资金和费用。企业收取的各种内部和外部资金(资金,附加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征收,并按预算列入同级预算或预算外资金专项账户。规定。包括在应税收入中。

企业收取的费用,由国务院,财政部,有关部门批准,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计入同级或同级财政预算中。按照规定进行预算外财务帐目。对于管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是技术转让的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为各行业服务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进行技术转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其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时免征收入。税;收入超过三十万元的,应当依法支付。

六是对``三种废物""(即废渣,废气,废水)的处理。

7是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未上缴财政部批准的专项资金账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公共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业务发展专项补助收入;公共机构从其独立会计业务部门获得的税后利润从社会组织获得的收入;各级社会团体获得的政府补贴;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捐赠社会各界收入和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8项中说的这些,为什么在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求详细版,或举例子!!

(八)《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业务组织之间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业务组织之间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利息不能扣除。

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最初的外国投资税法规定,企业不得列出支付给其关联企业的管理费。该条款改变了原始外商投资税法的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接受与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服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管理费不予扣除。在当前的市场运作活动中,企业之间的分工越来越细化,专业化和专业化。从节省企业成本的角度来看,与企业本身相比,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完成企业的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可能更经济,因此存在在企业之间提供管理或其他形式的服务的现象。但是,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仅包括总公司因总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而分担的合理管理费,还包括独立法人的母公司等团体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企业所得税,因此总公司可以自动解决因总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而在总公司之间分担的合理管理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用确实发生的,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并按企业的正常人工成本。为避免重复扣除,应在税前扣除费用。

2.企业内各业务组织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过去,内资企业的基本应税实体的定义遵循独立的会计准则。企业内可以独立核算的商业组织或分支机构被视为独立纳税人。内部交易活动,例如内部提供管理服务,融资资金,资产转移等,通常需要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和支出应单独确认。企业的内部业务组织是企业的组成部分。它不是外部独立的实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它不是独立的纳税人。相反,企业总部应当代表企业集体纳税。实际上,企业可以采用相对独立的内部业务组织进行管理,生产和运营等。内部业务组织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对独立的资产和业务范围,这可能使这些内部业务组织在独立企业之间可能会提供类似于所谓的资金筹措,资产转移以及提供管理和管理服务的服务,但是企业内部业务组织之间进行的此类业务活动是内部业务活动,尽管它们在不同的内部业务组织中进行。可能还会有某种账簿记录,也可以区分不同内部业务组织之间的收入,支出等,但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由于它们不是独立的纳税人,因此企业需要集体缴税,因此对于这些内部业务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收入,并扣除为支出。

3.商业组织之间在非银行企业中支付的利息

出于同一原因,企业内各业务组织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可抵扣。非银行企业内的商业组织之间的资金借用本身就是同一法人内的交易,资金流量不应反映在收入和支出中。此外,由于企业中的每个业务组织都不是独立的纳税人,并且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公司所得税,因此,同一法人的所有分支机构都必须集体纳税,即获得利息收入的业务组织。作为收入,支付利息的业务组织被用作支出,并且在征税时彼此抵消。将收入或税前扣除包括在内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应注意的是,这部分不可扣减费用不包括银行与企业内部业务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企业的内部业务组织主要从事资金借贷,其成本和费用。,主要反映在利息中,如果不允许扣除银行企业内各业务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则不能准确,准确地反映各银行企业内各业务组织的会计和业绩,并且由于实行税收征管通过法律允许扣除银行企业内的业务组织与其他银行企业内接收此部分利息的相应业务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将使用这部分利息作为收入。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