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料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免税部分不用作营业外收入。
1企业所得税税率33%
2增值税17%或13%(请参见什么是有机肥)
3防洪费0.9%与外资企业不同
4城镇建设税无需缴纳营业税基数的7%
5拥有土地使用权时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税率因地而异
6车辆和船只使用税取决于车辆和船只的负荷
7买卖合同的印花税3/10000
8教育费附加税基础的3%
9如果您拥有财产,请支付财产税原始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再减去1.2%
总结以上内容:
基本税是所得税和增值税
从获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从第四年减半。至第六年(三项豁免和三项切一半)。
的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少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8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款提及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以及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告和实施。从事前款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收入第一年至第三年,第四年至第四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将企业所得税减免六年(三项减免,三减半)。
《实施条例》第89条规定:如果依照本条例第88条的规定享受减税和免税的物品在减税或免税期内转让,则受让人可以自转让之日起保留剩余的权利。在平衡中在规定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减免期届满后转让完成的,承让人不得重复享受该项目的减免。
有关生物有机肥料行业的国家最新政策。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制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早在十年前,就在国家一级启动了以增加土壤有机质为重点的“肥沃土壤项目”。从那时起,有机肥就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重视,成为“十一五”扶持的化肥品种之一。最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农民多施有机肥”。
但是,目前国家/地区没有对有机肥料的补贴,但化肥行业享有能源价格,用电和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有机肥料已被拒绝(从2006年开始,有机肥料免征增值税)),有机肥料的运输价格是化学肥料的两倍,只有部分省市对有机肥料进行了补贴。
最早进行有机肥料补贴的是上海,有机肥料设备,有机肥料生产线,有机肥料制粒机,有机肥料生产设备。从2004年的试点试点购买15,000吨有机肥开始,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的市场价格为400元/吨,而城市"财政补贴标准为250元/吨。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将在此基础上予以补贴。 2009-2011年补贴额为200元/吨。江苏省从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省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从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的有机肥补贴从2008年开始,每吨补贴。300元。北京有机肥料示范推广主要针对大型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由于有了补贴,他们开始大规模使用有机肥料,这反过来又驱使小农使用有机肥料。
延伸阅读:
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料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 56号,以下简称“通知”) “),自2008年6月1日起从开始,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组织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 134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分别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财发字〔1993〕38号)。销售化肥产品。如果未单独核算销售额,则免税。同时,应按照普通发票的规定开具免税有机肥料产品的销售,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种植材料,水果,坚果; 2.育种新品种; 3.中药材种植; (四)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五)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运行维护等农,林,牧,渔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3.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