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真实,有效的商务娱乐费用文件或材料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在下列限额内计入费用,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为扣除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