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外资转为国内资本!
业务变更所需的材料:
1.法人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批准机关(通常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或商务局)同意股权转让,企业类型变更,原合同终止,公司章程和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权益和业务类型变更,终止原始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决议
4.转让人,受让人和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由原始投资方签署的协议,同意终止原始合同和公司章程。
6.相关债权和债务(包括涉外税收)的继承说明
7.海关和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
8.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外资转内资申请报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资产评估的增值部分应根据《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和增值的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77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评估和增值中关于所得税处理的补充通知”的精神,关于您提到的增值部分的实际会计处理方法(蔡瑞[1998] ]第50号),此所得税调整方法明确提出:
如果贵公司以评估价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进行折旧或摊销,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调整后的相关资产帐户的评估增值部分。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有关计算数据附加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在计算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根据实际调整。股份制改造后企业的增值资产实际上在每个纳税年度中通过折旧和摊销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并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和费用以及当期损益中进行调整。周期会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全面调整。在资产增值方面,无论资产项目如何,以后年度的纳税申报成本和费用项目均应调整平均金额,并相应增加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最大调整期不得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