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应缴纳的税款主要包括:
1.增值税:营地改革后,营业税由增值税代替,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饮食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6%。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每季税额90,000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款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额的7%;
4.教育附加费:应付税款为实际增值税额的3%;
5.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付税款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额的2%;
6.企业所得税:应税金额为企业应税收入的25%,小型低利润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0%。
扩展数据
实际上,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很难准确计算商品的增加值或商品增加值。因此,中国也采用了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减税方法。
也就是说,根据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按规定的税率计算营业税,然后扣除为商品或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其差额为增值部分。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增值税计算的原理。
增值税的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是基于增值或差价的中性税。从理论上讲,它包括农业产业(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制造,建筑,运输和商业服务等,或根据原材料的采购,制造,批发,零售和消费。
它属于非居民税的类别。
2007年前属于税后分配的,按照旧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免税政策。
但是,2008年之后,必须根据新法律实施税后分配。外国投资者(香港,澳门和台湾)应构成中国的非居民企业。
新法第3条明确了税收范围,第4条明确了法定税率,规则中规定的优惠税率按10%实施(符合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 )。内地和香港已作出安排避免双重征税(相当于双边税收协定),以将合格的税后分配减少5%。最新依据如下:
的法律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以20%的适用税率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
实施细则》规定,非居民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法》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以10%的减免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并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应按全部收入征税...
(1)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部收入为应税收入;
因此,贵公司分配给香港投资者的股息的所得税率为10%。
此外,根据香港和内地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如果香港投资者占股本的25%以上,则可以按5的优惠税率实施股息分配。 %。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