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您是否是《香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如果人是人,他们必须在香港纳税。
如果不是,那么您不必在香港纳税。
如果您在香港纳税。
允许在中国大陆免税。
一个
可能也适用于上述香港公司的投诉的优惠政策包括“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安排”第10条第2款中关于股息的规定躲避”,一个居民公司向另一名居民支付的股息可以在另一人中征税。2.但是,这些股息也可以根据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公司居民的一方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的实益拥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收的税款不应超过以下要求:如果实益拥有人直接拥有至少25%的股息支付公司股份,则应为5%总股息的在其他情况下,则为总股息的10%。
但是,前提是要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红利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的规定。条件包括:
1.香港公司是香港居民公司。
2.公司股息的受益人是香港公司。
3.在获得股息之前,香港公司必须在连续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占有公司所有股东权益和有表决权的股份的25%以上。并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试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国税发〔 2009]第124号)
1.不同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国内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适用于外国公司所得税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2.实缴投资所得税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无需补税;而内资企业从联营企业中分配的利润,如果其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税率,则应予以偿还(被投资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结果,税率低于投资公司的税率,或者被投资公司位于西部开发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率为15%。
3.税前捐赠扣除规则不同。外资企业通过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益救济捐款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抵扣;内资企业数量有限。
4.商业娱乐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不同。外商投资企业的商务招待费从禁区净分配品(应纳增值税)和税前营业收入(应纳营业税收入)中扣除,内资企业在计算时不作区分。
5.广告和商务娱乐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可全额抵扣广告费和商务娱乐费,而内资企业可抵扣额度有限。
6.工资和福利的税前扣除额不同。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可全额税前扣除,现行的内资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为人均每月2000元(2006年7月1日前为800元);外商投资企业的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比例,内资企业的福利费按应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
7.坏账准备的税前扣除有所不同。除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不超过3%),其他企业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在实际发生时予以计提;和内资企业然后,除税前,可以根据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不超过0.3%)。
8.不同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有许多所得税优惠政策。生产性外资企业除享受“二三免三”税收优惠外,还享受税率和再投资退税,这往往是内资企业不享受的优惠政策。
自2007年3月16日起,在内地设立的香港公司与内地企业享受相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政策相同:
国家向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授予优惠的公司所得税。
1.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利投资收益,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3.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
5.企业的以下费用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2)为安置国家鼓励的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而支付的工资。
6.国家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7.如果由于技术进步和其他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确实需要加速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8.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对资源的综合利用以产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收入。
9.企业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征税。
10.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紧急事件等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特别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