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需要提供:
1.公司的中文和英文名称,以中文有限公司结尾,以英文LIMITED结尾;
2.注册资本,最低10,000港币,无需验资;
3.业务范围,可以涉及多个范围,没有限制;
4.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香港税制:
1.分析香港税法和内地税法的不同特征
(1)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区
(2)税收结构和税收模式的选择存在很大差异
在1970年代,香港开始形成以直接税为主要税种的税收模式。直接税主要包括所得税和财产税。当前的税收类型主要是:利得税,薪sal税,财产税和遗产税。香港的间接税主要包括印花税,消费税和几种零星税。
(3)香港实行“避税天堂”式的税收结构
香港一向将税收种类限制为几种,而某些国际征收的税种,例如增值税和社会保险税,则没有征收。征收的税款负担也很轻,从主要税种的角度来看,利得税的税率为16.5%(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15%(适用于非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相同。税率很低。由于对公司和企业的净利润征收利得税,原则上,在计算净利润时,可以扣除纳税人为获得利润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作为成本费用。此外,为了促进技术创新,除了正常的折旧外,公司的固定资产还可以用于机械设备成本60%和工业建筑成本20%的首次折旧,因此实际税负较低。香港的薪tax税基准税率为15%,并提供高额免税额。因此,大多数工资收入没有达到门槛。据报道,在香港的500万人中,只有20万人缴纳了薪tax税。它占总人口的4%。物业税的税率也是15%,这是根据租金计算的,维护费的20%可从计算中扣除。
1994年,中国大陆进行了税制改革。税种包括五种类型的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每种税种都由相应的税种组成,其中税种超过20种。其中,既有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增长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也有可以调节经济和分配的消费税和所得税,还有行为税起着特殊的调节作用。 ,基本上形成了多税,多层次,多链接复合税制。从大陆整体税收负担的角度来看,它基本上处于中下阶层。例如,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通常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但是,与香港的区别在于税收征收和管理薄弱,税收征收管理的方法不科学,税收损失巨大。
(4)香港与内地的税收管理制度与管理制度之间的差异
由于地域狭小,香港没有像大多数国家那样实行税收共享系统,而是采用了一级税收系统。也就是说,在香港政府的一级财政体制下,相应地设立了一级税务机关。香港实行议会制政府,税法由立法机关司法部制定。税务局是香港最高的税务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税法,但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公司不会直接干预执法的具体工作。税务局依法工作,将征收,管理,调查三个职责分开,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征收管理机制。在香港,所有纳税人的数据文件都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税务人员和纳税人通常没有直接联系,交流通常是书面形式。征税方法规定了纳税申报,征税评估,征税和税收追回制度,方便纳税人纳税,同时也可以帮助税务机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中国的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政府,以确保中央政府法令的统一,并维护国家的统一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作为国家最高的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不仅具有执法权,而且还具有一定的授权立法权。可以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令和法规,制定和执行实施细则和税收行政法规,并提出税收种类。征费,增减税率,税率调整。大陆的税收是分等级实施的。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收机构收取。共享税的一部分由中央税收机构直接分配给地方国库。地方税收由地方税收部门收取。国家税收制度实行国家税务总局的纵向管理领导体制;地方税制实行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双重领导,但实行地方政府制。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实施税收共享制度时,各自履行职责,可以保证中央和地方税收的及时,充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