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异同
税收筹划与避税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税收筹划与避税在特定意义上来说,两者有着本质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
(1)从概念上看,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上的漏洞、不足或差异,在纳税前采取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行为,它更侧重于规避税收这一质的要求,只要求形式、措施上的合法,或准确点说不违法;
而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而获得的节税收益。它在侧重于节税收益置的要求的基础上,更侧重于内容、形式、措施上的合法和符合立法意图,不允许对税法的曲解。
(2)从范围上看,凡是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都属于避税范畴,有的学者把避税按性质划分为税收筹划、税收规避、税法滥用。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的目的而制定的税收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纳税人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组织及交易事项。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日益受到重视。当代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在动力都是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而盈利的大小又与税负的轻重有着直接关系。
由于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生产经营每个环节的实现都必然伴随着税收的影子,企业要成功地节税收,就应当在经营过程中依据税收固定征收的特征,将其纳入企业成本管理之中,进行有效的财务筹划。
税收规避。是纳税人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所作出的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案选择。这类避税活动会使国家财政蒙受损失,但在法律上对此类行为缺少明确的证据,税务机关不可能像对待偷税、漏税那样予以法律制裁。
我要说的第一点是:与税务局保持良好关系,不要吃东西,要贿赂。
第二点:
1。节税和避税的共同点
纳税人实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两种有效方法,节税和避税仍然有一些共同点。他们的主体是纳税人,客体是税收,方法是减少各种税收对象,减少税基,避免权重,降低税率,摆脱纳税人的概念,从纳税人到非纳税人。纳税人,从无限征税义务人到有限纳税人,都依靠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征管的灵活性,利用税法漏洞和转移利润,产权脱钩等方法。综上所述,避税和节税的共同点是:
(1)主题相同,都是纳税人;
(2)同样的目的,所有纳税人都希望减少其纳税义务,以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3)处于相同的税收收集和管理环境中,并且具有相同的税收法律和法规;
(4)有时两者之间的界限是未知的。它们通常可以相互转化。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很难清楚地区分节税和避税。
(5)对于相同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同的国家/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并且一个国家/地区是合法的税收节省行为,而另一个国家/地区则可能是非非法避税行为。即使在同一国家,有时两者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互改变。因此,他们的判断与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特定时间和空间尺度是分不开的。
2。节省税款与避免税款之间的区别
尽管避免税款与节省税款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实践中很难区分它们,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异。
最重要的区别是,避税违背了立法精神,而节税则符合了立法精神。换句话说,符合法律意识的节税活动及其后果与税法的初衷是一致的。它不会影响税法的地位,而是会增强税法的地位,从而使税法的使用越来越有效。提倡的行为。
另一方面,由于避税是达到逃避税收责任目的的一种非非法手段,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避税对国家税收法律的危害与逃税的危害一样大。直接后果是,这将导致该州的财政收入减少,从而产生间接后果。税收制度是不公平的,并且在社会上是腐败的。因此,国家需要通过反避税的方式进行调整和规范,而无需节税。
这取决于公司本身的情况,因为增值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税的避税方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