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外公司汇款必须交企业所得税吗-向国外付咨询费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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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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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国外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国外在支付咨询费时依据当地法律代扣代缴了企业所得税

双边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咨询服务属于该协议的范围,并根据发布的海外收入抵免法进行实施。税务部门。

境外汇款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可以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费用的收集范围,额度,分配依据和费用支出方法等证明文件,用于与总公司在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合理分配,允许扣除。

向境外企业支付咨询费如何征税

而且国内公司似乎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果将咨询费支付给企业,应如何纳税?在这两种情况下,国内公司和接受咨询费的个人或公司如何纳税??哪位大虾请赐教我~~~最好的答案是你的问题太复杂了...(1)让我说说付给台湾的个人咨询费(人工服务费)。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个人是独立的承包商不是与台湾公司签订合同的贵公司,台湾公司派遣员工来中国工作。前者对劳动成本征税,后者的雇员是否对工资薪金征税取决于情况,不一定。付款时,您必须预扣并缴税。超过3万美元的银行应该必须看到税务局签发的“纳税证明”,以证明您已经缴纳了税款,然后才能汇款。关于独立承包商的人工成本,即使台湾人一天没有来中国,自2009年以来,土地税的5%营业税还是不可避免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劳务税率计算的,具体取决于您支付的金额,税率的范围为20%-40%。外国人与中国居民没有什么不同。此外,您可以转到当地税务局的发票部分,为带有纳税证明的帐户开具发票。(二)如果支付给境外企业,则不可避免地要加收5%的地方税;至于国税的企业所得税,因为台湾尚未与中国签署税收协定(与已签署协定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两国没有根据“永久机构”的定义和期限协议,因此,根据广州方面的行动,如果一家台湾公司派遣人员到中国来提供劳务,无论在中国境内住了多少天,只要他们踏足了中国,他们被认为已成为“常设机构”(通常,具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必须在中国超级联赛中成为六个月的“常设机构”),税款是根据“劳务收入* 10%批准利润率* 25%”计算的。批准的利润率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果台湾公司一天没有来过中国,并且所有服务都在国外提供,则可以申请免征国家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局将签发“免税证明”。有人说10%的直接所得税是错误的,那就是特许权使用费等的预提所得税,属于营业收入。缴纳税款后,转到本地税收发票部分,开具带有“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发票,然后去银行支付外汇。(3)对于内资企业,只有双方都是国内居民纳税人,并且各自负责自己的税收。您只需要问他是否要记录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