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中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的部分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的规定:2.佣金费用的税前扣除事项营销人员人数(1)保险公司合同的全部保费收入包括在应税保费收入中,并需缴纳公司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抵销保费收入。(2)保险公司的佣金支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超过营销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并应在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根据法律依据从税前扣除。 ;退保收入委员会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公司应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的佣金计算分配表及其他有关信息。
财税[2009] 2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总局公告《关于企业办理手续费和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
1.如果企业产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则允许扣除不超过以下规定的计算限度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包括数字,下同)后,根据当年所有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计算出剩余余额的10%的限制。
2.其他企业:与合法合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各方及其雇员,代理商和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 )限制。
2.企业应与已知具有合法业务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人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让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股票证券而向有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费用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协议进行一般扣除。特殊企业见财税[2009] 29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并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统称新税法),企业关于以下处理费用和佣金费用的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的通知:
1.如果企业产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则不超过以下规定的计算限额时,不予扣除;
1.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用(包括数字,下同)后,按当年总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用等计算出剩余余额的10%的限制。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业务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人外,企业以现金和其他非转移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扣除税前。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向有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税前扣除。
3.企业不应在回扣,业务佣金,回扣,入场费和其他费用中包括手续费和佣金费用。
第四,企业已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应采用折旧,摊销等方法分期扣除,不能在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直接扣除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记入帐户。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佣金的计算表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的证据。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税法实施前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处理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所得税扣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