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对外经营税收管理证书”的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千分之二,持有临时税收登记证书的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的百分之二。返回公司时应扣除。
跨地区项目部门预缴税款:应将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由总部预分配到项目所在地,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项目部门应预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仅用于省际,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城市。对于非跨省,异地建设,国家不要求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预付的税款:扣除项目部门预付的企业所得税后,将根据总余额在总公司所在地预付。
过去,签发外国管理证书的公司无需在其他地方缴纳所得税,但国税局有一个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区域施工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函[2010]156号文件是关于所得税的。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门,应将其总所得税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预分配给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所在地;并将项目部门移交给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报告预付款。由于您的单位仅收取管理费,因此我个人认为该税应由真正的承包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