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销售价格减去资产的账面价值(原价-折旧-计提),然后减少相关税费,确认为非流动资产的营业外收入损益。
尚未记录增值部分。
出售房地产的公司需要根据商业用户纳税:
营业税(差额),土地增值税(增加值的30-60%),公司所得税(净利润的25%),每年要支付的房地产税(原始值的1.2%)财产),印花税(合同价的0.05%)。
1.营业税:营业税率为5%。
2.个人所得税:自五年以上的自用转让所得的个人收入和家庭唯一的住所免征个人所得税。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如果可以提供原始购买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文件,则转移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如果不是唯一的房子少于五年或以上,并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证书(例如购房合同原件和发票),则根据批准的收款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批准的收款率为2%。
3.土地增值税:个人房屋销售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出售房屋的个人暂时免收产权转让文件的印花税,但必须向产权证书缴纳5元的印花税。
5.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营业税。
根据(2008)170号和(2009)9号文件,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的旧固定资产应按照以下步骤计算应缴增值税:步骤1:区分身份。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无论销售收入是否超过原始价值,小规模纳税人均按2%的税率征收。公式为:应付增值税=销售额÷(12%)×2%;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他二手按3%的税率征收;其他人按适用税率征收;第二步:一般纳税人出售的旧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用途进行区分:由于特殊使用条件而没有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固定资产,即暂时性的《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按4%的税率征收,减半。计算方法为:应付增值税=销售额÷(14%)×4%×50%;进一步区分下一步;第三步:首先,根据2009年1月1日的标准(基于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发票日期),区分购买固定资产的时间是在此之前还是之后。对于之后的日期购买后,由于已抵扣进项税,因此应按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如果是在该日期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则继续进行下一步并继续进行区分;步骤4:首先按下在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内,纳税人是否属于试点企业,不属于试点企业的,按4%的税率征收,减半。步骤5:根据购买固定资产的时间进行区分。在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之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增值税额的一半征收,税率为4%;试点后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抵扣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以外的商品,将按适用的税率征收。简介:从总体上看,旧固定资产的定义基本不变。要求更改从公司账簿中的折旧中扣除的固定资产。更改之处在于,他们不再考虑它们是否超过原始值并且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固定资产。对于出售旧固定资产的小型纳税人,税率改为2%。对于出售旧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根据是否抵扣了相应的进项税额,分为4%减半和适用在两种情况下征收税率。同时,对于其他二手商品的销售,将以适用税率(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过去的免税额。因此,一般可以反映出消费型增值税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