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相应的利润表填写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首先填写“税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6,第7行“所得税减免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过渡期的税收优惠。税收减免小型获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优惠。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则不会填充“当前期间金额”列。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11.季度预付企业:12行= 11行×1/4每月预付企业:12行= 11×1/12 11行,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写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应由总部共享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摘要。本月或本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基于总计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5.第19行“集中分配的税收收入的税额”:根据此表(第1-16行)的第一个月(第1-16行)的预付收入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本季度的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16.第20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行摘要(第1-16行) )。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类别为A报表,每行专门填写如下:
首先填写“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由其会计系统报告。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总利润”:填写会计制度计算的总利润,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此期间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予补偿(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则不会填充“当前期间金额”列。
10.第12行“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前应纳税所得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第18行,“应由总部共享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至16行),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的预付所得税金额以本月或本季度为基准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5.第19行“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预付款表(第1-16行)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20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根据预付款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第1-1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分行显示的本月或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18行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该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的第20行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此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