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在海南投资的内资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与经营方面,企业所得税均应享受“五免五减”税收优惠政策。海南省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五免五减”(即: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免征公司所得税,从第六年到第十年减半公司所得税。
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在“五免五减”中增加了“仅适用于港口和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条件,上海浦东新区增加了“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农业发展项目仍实行“五免五减”税收优惠政策,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四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没有对农业发展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方面;在生产性行业中,海南实行“两次减免三减半”(即: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免一半所得税,税率为7.5%),没有任何额外的国内外企业享有相同的条件。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上海浦东新区四个经济特区在生产行业实行“两免三减”政策时,仅适用于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喜欢。在
服务业中,海南实行“一免二减”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上海浦东新区这四个经济特区也实施了这项政策,但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于
高科技项目,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也实行“两免三减”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