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免税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农产品免税政策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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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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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市场减免税收有那些优惠政策???

◇支持农业生产

免征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

进项税是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的免税农产品中扣除的,扣除率为13%。

免征农业薄膜,批发和零售种子,幼苗,化肥,有机肥料,农业机械,复合预混饲料,大多数饲料以及生产和销售以及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展示税。

对拖拉机,捕鱼和繁殖渔船免征车辆和车辆使用税,对农业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从事种植业,育种业,育种业和渔业的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需为其投资者赚取的“四大产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自合格的“育种,育种和融合”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扩大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农产品的初始加工范围,包括麸皮,米糠,大麦,糯米,大麦,芝麻,桃树,西红柿,玉米胚芽,小麦胚芽,芦苇,空气干肉,猪,牛和羊骨等也包括在相应的初步加工产品的范围内。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的销售被农业生产者视为对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从农民合作社购买免税农产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增值税;

豁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业薄膜,种子,幼苗,肥料,农药和农业机械的增值税;

: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支持农业服务

营业免征农业机械化耕作,排水和灌溉,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和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的营业税。

用于农业发展基金,棉花监督检查费,农村教育筹款,农村教育事业,种子生产许可费,种子业务许可费等。行政费用不收营业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方法.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

(1)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

1.农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中国税法规定,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生产和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当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买免税农产品时,进项税额按农产品进货发票或农产品进价的13%扣除额计算,可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是,不得扣除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的进项税。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企业使用自己的农产品进一步生产工业产品,不得减免增值税。因此,为了达到减税的目的,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单独的或分散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也就是说,通过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的深加工是分开的。这样,它成为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产品交易,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II)废料的采购政策和税收筹划

1.废料购买政策。财政部规定,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出售购进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购买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出售的废旧物资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事业部》的规定由税务机关监管的普通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应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但此规定仅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料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执行此规定。因此,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己购买的废料与从经营废料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料之间的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执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与农产品税收筹划方法类似,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来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制造企业自行购买废料,只能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只能抵扣企业的进项税;如果制造公司直接从经营废料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料,则可以享受进项税抵免扣除,但这不可避免地导致购买废旧材料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因此,在通过各种方法分析企业可能承担的税收负担之后,公司合理避税的最佳方法是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专门从事购买废料。这样,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分散的机构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同样,新成立的废料收购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废料收购政策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例如,当企业B是从事塑料瓶生产的企业时,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废塑料容器。如果企业B直接购买总价值500万元的废旧塑料容器,因为企业B只能已取得一般增值税发票,无法按规定扣减进项税额;如果企业B建立了一个独立法人公司,专门从事获取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废塑料容器,则企业B就建立了一个独立法人。购置500万元以下的废旧塑料容器的单位,可以按10%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对于新成立的购买废旧塑料容器的公司,可以在购置阶段享受免税待遇。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

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近年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和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并确保增值税征收的顺利实施。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16年至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公告指出,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纳税义务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时,可享受小微企业的暂免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2.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法。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一定条件,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小型和微型企业只有在此标准内才能享受国家免税政策。随着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可能长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了享受小微企业的长期优惠政策,有必要对小微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与上述方法类似,小微企业可以采用离散或分散经营的方式,将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公司分开。也就是说,根据运营模式和业务特征可以将企业分为两个或多个小型和微型企业,使公司分离后可以继续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了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C是一家从事计算机和配件销售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6年9月,实现销售收入40,000元,其中计算机销售25,000元,计算机零配件销售15,000元,如果C公司不分开,将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C公司通过了法律批准程序,它将建立两个小型和微型企业,一个为计算机,另一个为垄断企业。在计算机零配件方面,两家公司于2016年9月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0元,因此他们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暂时免税。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对于股东而言,无论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都必须考虑税收政策因素对投资回报的影响。在税收筹划中,可以合理地使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简要介绍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选择注册地点

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在不同地区承担不同税负的优惠税收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注册地时,可以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和经济特区使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节省大量税费。例如,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区域性,集中性和多层次的方法。具体内容包括:

1.税率减免15%,其范围包括:

(1)位于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和场所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

(2)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为30百万美元以上是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或者是能源,交通和港口建设项目。

(4)从事港口和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5)在经国务院批准在经济特区及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金融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外国投资者投资资金或分支机构,总行营运资金1000万美元,营业期为10年超过几年。

(6)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能源,飞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7)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北京新技术产业发展试验区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区企业。

(八)国务院规定在其他地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的项目。

2.征税范围

减税的税率为24%,其范围包括: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选择投资单位的组织形式

一般来说,在公司成立初期,损失的可能性更大。通过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可以将分支机构的亏损转移到总公司,从而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被投资企业进入正常经营轨道后,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享受地方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我们还必须警惕那些运转不正常的公司。异常业务流有四种主要类型:

1.脱壳和分离类型

这种企业“位于东侧,在西侧注册;在南侧列出,在北侧生产和销售”。一些企业只是在某个园区或经济开发区注册了自己的名称和标签,实际的生产经营场所并未发生变化。有些人在同一住所注册了几家甚至十几家公司。

2.总部“倒置”

一些企业的前总公司位于某个市区。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总公司总部迁至经济开发区,并在原地设立分支机构,造成主要的税收转移或税收水平的变化。

3.“完整类型”

由于各地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同,因此出现了“只要政策松动,企业就会搬到那里”的现象。尽管这些企业的新注册地点和营业地点相同,但是由于实际的生产和运营需要,它们没有迁移。它们纯粹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免税,少缴税款和各种资金。个别公司搬迁到这里后享受优惠政策,并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4.“无证旅行”

一些公司已经通过更改营业地点的名称,从工业,商业和税务部门的领土管理转移到了无证经营。

投资方向的选择

随着社会越来越关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发展,环保产业和产品也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调整投资方向,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深圳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优惠企业所得税

(1)新近认可的生产型高科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并在八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一半。对于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来的“两次减免六减半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两年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期满后,本年度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值的70%以上。经税务部门核实后,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确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公司所得税在未来3年内减半。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规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有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具有不同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差异。当前的税法对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定义: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度应交营业税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具有健全会计制度的企业和法人单位。普通纳税人享有普通纳税人的利益。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未申请确认的纳税人,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直接将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增值税年销售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关税收信息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实体和企业也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度营业税应纳税标准如下: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的纳税人。服务(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或者应税劳务的加工,修理,修理和分销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的50%以上),并且同时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增值税销售额应少于100万元是一个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增值税不足180万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超过180万元的是一般纳税人。

会计系统的健全性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可以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以及是否可以准确地解释进项税,销项税和应纳税额。如果可以的话,它认为自己的会计系统健全,反之亦然其会计系统不完整。税务机关在确定纳税人身份时,主要考虑的是会计制度是否健全,而不是销售规模。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实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提供税收信息,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的企业,其依法纳税。业务规模与税法规定的标准之间仍然存在差距,您也可以申请承认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即使销售规模达到标准并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其会计制度不健全甚至不合法,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将被取消。这为一般纳税人的计划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提供了空间。

(2)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时应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是增值因素。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即增值税率越大,税收负担越轻。原因是较低的征收率的优势逐渐超过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缺点;对于普通纳税人而言,增值率与其税负成正比,即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重,因为增值率越大;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少。

其次是产品销售对象。如果产品主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并且经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同样,健全的会计系统的成本可能会增加。大型纳税人转变为普通纳税人所带来的利益实际上对企业不利。(())关于纳税人身份的具体计划构想:

1.不定期参加增值税应税活动的个人,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只能成为没有计划的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则必须申请确认,否则他将直接缴纳销项税作为应纳税额,并且进项税额不能通过特殊方式扣除或惩罚。增值税发票。

3.产品的增值税率决定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可以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平衡点来确定税收负担。假设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t1,应纳税额为Tl,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t2,应纳税额为T2,销售收入为S,购买价为G,并且销项税额是Ts,进项税是Tg,升值率是R。然后:

一般纳税人:R =(S-G)/ G,然后C = S /(1 + B),

T1 = Ts-Tg =(S-C)×t1 = S×[1-1 /(1 + R)]×t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T2 = S×t2,

当T1 = T2时,两者的税负相等,则S×[1-1 /(1 + R)]×t1 = S×t2,即升值率

R = t2 /(t1-t2),如果t1 = 17%,t2 = 6%,则R = 6%/(17%-6%)= 54.5%,规划思想是:

(1)当增值率R = t2 / t(t1-t2)时,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从税负的角度看,两者之间没有区别。这两个身份。

(2)当增值率R >> t2 /(t1-t2)时,纳税人的税负通常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从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当增值率R

4.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则必须考虑年度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产品的增值率,健全的会计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以及产品销售目标。增值率R = t1 /(t1-t2),产品主要销往一般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接近法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充分,因此成为一般考虑一般纳税人比较健全的会计系统增加的成本。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应努力增加销售额并使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销售应低于标准,并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地位。

5.对于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还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如果他们认为通过考虑产品的增值率,销售目标和会计制度来征收一般税人是更有利的,但年销售额相对较小,应增加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和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使其占年度总额的50%以上销售,使其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加工,修理和修理的年销售额应少于其年总销售额的50%,因此即使年销售额比较大,只要不超过1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仍然可以满足。

2.通过分散或分散的业务计划增值税

(1)离散或分散经营计划的依据:1.当前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减免对象是独立的,并且主要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和特定的产品。对于农产品,只允许由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初级农产品,而对加工或非自产产品则不予豁免:2.根据现行税法的增值税负担沉重,营业税负担重轻巧,混合了不同的纳税人营业税待遇不同。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理,分配应税劳务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其销售额的50%以上,应征收增值税。业务类型,即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对人们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三)同时经营需要分开核算,否则税率高,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的税率项目,减免税项目,增值税劳务项目和营业税项目。否则,将征收所有增值税,且税率很高。

(二)离散或分散经营的计划构想:1.对于小型但完整,大型和完整的企业,可以分散地经营不同的生产环节和不同的产品,并可以独立核算或分成几个独立的企业,以便真正享受减税,进项税减免的生产环节或产品,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 2.符合混合销售业增值税规定的企业,应当在其混合销售活动中分别经营征收营业税的业务。,建立独立的法人,分别计算,并让部分营业税征收营业税,以减轻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三)有并发业务的企业,其并发业务应分开核算,以使低税项,减税项,营业税根据税法规定的税负,可以单独征税,以减轻税负。

3.通过合并或联盟进行增值税规划

(1)合并计划。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增值率不高且产品销售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则判断成为一般纳税人有利于企业税收负担,但规模难以扩大业务一段时间。实施合并以扩大规模并成为一般纳税人。

(2)合资企业规划。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与增值税纳税人共同经营,从而使其也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对于经营电信设备的企业,如果他们独立经营,则应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经电信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共同经营,则应缴纳增值税。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除企业所得税外,增值税是最优惠的税种之一。如果这些优惠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利用,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大大减轻。

当前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行业偏好设置不同行业的减免税政策或低税率。例如,有许多针对农业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产品偏好,例如生态和环境保护产品,农产品和废物利用产品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有许多针对地区优惠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经济特区和西部地区:针对生产实体性质的优惠政策,例如校办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高科技公司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以上优惠政策的类型,企业在设立,投资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必须充分考虑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产品类型和性质,以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优惠和充分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