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增值税时,不含税。
2.从减免中转为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应缴纳所得税。
3.如果将免税农产品的销售小范围地推广给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将不被扣除,销项税将按照规定进行计算。
该公司销售初级农产品,并根据不同的业务项目享受不同的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可以免除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3.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的农业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的以下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来自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的《企业所得税法》第86条第1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能为豁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指:(一)下列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1)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收益;
(3)从事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税企业所得税是指:(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5.牲畜和家禽育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IV。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收入的税收待遇
(1)猪和兔子的喂养应按照“畜禽饲养”的规定进行;
(2)饲养牲畜和家禽产生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应按照“牲畜和家禽育种”项目处理;
(3)观赏作物的种植应按照“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进行;
(4)除“畜禽养殖”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应视为“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
卖肉不属于牲畜和家禽的饲养,也不包括在免税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项目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