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您的免税条件。
目前,国家鼓励个体工商户开户,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个体工商户开户相对较少。鉴于您从事种植和销售苗木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因此建立帐户非常有助于您加强会计,加强管理并提高效率。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2月发布的《工商个人账户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 17号)建立账户。 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果树苗的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问题尚不清楚。根据目前的政策,答案如下。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处理:
1.处理苗木销售的所得税:根据《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所得免征所得税:(4)林木种植。因此,种植树苗的人免征所得税。
2.增值税的处理更为复杂:(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其中农业包括林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割,动物饲养和渔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购买的农产品出售给上述单位和个人,以及单位和个人。购买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后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不在免税范围之内,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二)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向会员出售的农膜,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征收增值税。
特别应注意的是,出售受免税条款约束的商品的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但不能在免税后36个月内申请减免。
请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