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的实施是指合格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这意味着居民企业直接向其他居民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息,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十二个月投资收益。
股票现金股利以税后净利润支付,股份公司支付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润以现金股利分配,而投资者为公司,则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因为重新征收是双重征税;但是,投资者是股票的自然持有人,所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税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
五,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
现金股利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投票通过了税法修正案,将免税额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了到3500人民币,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并将于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个人所得税的税项可以分为三类:劳动收入,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项目可以分为11个子类别: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 4.劳务收入; 5.汇票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七,利息分红收益;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益; 10.意外收入; 11.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每月(次)进行税收征收。非劳动收入,例如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继承遗产收入和捐赠收入,应按20%的税率征税。性收入过高,并收取奖金。一次性收入超过100万但不超过500万的,征收50%;如果一次性收入超过500万,将收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