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预缴税款和可弥补的损失可以在以后几年结转并抵销。将其填写在结算和付款表格中即可,可以在5年内完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关于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规定,企业立即获得,征收的增值税款,应当由企业专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扩展和复制,并单独核算。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
答: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从关联方收取的债务投资与股权投资之比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支出。股权投资比例,
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但
如果企业可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或者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国内关联方,则支付给国内关联方的实际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