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减免无需会计处理。
2.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费用直接按减免税率计提,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费-应付企业所得税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账户优惠政策的做法: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结算,并对可退还和应交税款进行清算。根据《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4号公告)和财税[2011] 117号公告,以下事项应在何时发生。纳税申报表:
1.预付款声明。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60,000元(含)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9行的“实际总利润”和1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减免税额”中。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将“实际总利润”和5%的乘积暂时填入“所得税减免”中,即按20%的税率暂时预扣企业所得税。。
2.年度申报。小型微型企业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如果符合小型,营利性企业的要求,则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以下的,可以直接上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将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的乘积,并在表V“税收优惠表”中填写第34行“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同样,“年应税所得额在60,000元(含)以上且少于300,000元的小型获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乘以5%的乘积,填写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的第34行合格的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