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独资经营,则是企业所得税,而独资经营是一种税。
这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会计利润+税项调整项{}更不用说您不必纳税。
楼上的一些文档已失效,最新的文档执行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收缴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第158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规范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并确保依法全面征收个人所得税,与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的问题如下:
1.使用公司资金(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其他公司)来支付消费者支出,购买家庭财产和购买家庭财产的个人投资者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使用企业资金作为自己,家庭成员和有关人员来支付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无关的消费者支出,以及购买汽车和房屋等财产支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独资经营和合伙企业外,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自己,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来支付与企业生产和经营无关的消费者支出,并购买诸如汽车和房屋支出被视为企业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的股利,并按照“利息,股利,股利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二,处理个人投资者从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借入的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除外)长期借贷的问题。,如果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既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则未偿还的贷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根据项目计算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在没有分配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如果没有投资,且账户为一年,则从账户第二年起,按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和执行情况,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3年7月11日
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