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免税程序
必填信息:申请书,减免税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的农业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的以下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来自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的《企业所得税法》第86条第1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能为豁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指:(一)下列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购买的商品被视为销售,增值税以类似商品的平均价格确定,企业所得税可以以购买时的价格确定。
视为销售是税法定义的类别,是指将非销售商品(包括应税服务,下同)转移给企业的行为,就好像该商品是正常销售一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下列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被视为商品销售:(1)向其他人交付商品委托单位或个人;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有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免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的销售活动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涉及货币流量,应视为销售收入,即上述认定的销售条例(1) ,(2),项目(3)和(7);另一种类型不涉及货币流量,并且只要将营业税反映在相同类型的平均售价(即被视为销售规定的(4)和(5))上,就不能视为销售收入。以上,(6),(8)。
《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规定,企业进行非货币资产交换,并使用商品,财产和劳动力进行捐赠,偿债,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本,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就此而言,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买卖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该规定为销售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处置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1。在以下情况下的资产,但由于以下原因除外:将资产转移到海外所有权不会改变形式和实质,并且可以用作资产的内部处置。它不被视为销售收入,并且继续计算相关资产的税基。(一)将资产用于另一产品的生产,制造和加工; (2)改变资产的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的用途(例如,将自建商品房转变为自用或经营); (4)资产在总部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6)不会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2.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资产的所有权已更改,这不是资产的内部处置。(1)行销或销售; (二)社交娱乐活动; (三)为员工提供的奖励或福利; (四)股利分配; (五)对外捐赠; (6)其他资产变动所有权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所得税的认定销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即当货物转移到法人以外时,被视为已处理的销售,因此,所得税法使用法人的所得税。因此,与增值税相比,认定销售的范围缩小了。在同一法人实体内进行的货物转让,例如在建工程和提供营业税服务等,不再视为销售。换句话说,将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和提供营业税服务被视为增值税的销售,而不是所得税的销售。另一个情况是所有权没有改变,但是资产的地理位置发生了变化,已经从国内转移到了海外,但是已经达到了企业所得税规定的认定销售额,应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征收所得税。同时,还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如上所述,公司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属于公司自制资产的资产应根据公司同期类似资产的售价确定;属于外部购买的资产可以按购买时的价格确定。增值税法规未对资产是自制资产还是外包资产进行分类。根据最近时期纳税人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统一确定,没有详细的企业所得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