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且年度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利润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前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从事该国非限制和禁止产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2.本通知第1条所指的雇员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工人人数。
中提及的雇员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节的初始值+季节的最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上述相关指标应根据实际营业期确定为纳税年度。
小型获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是根据实际利润计算的。如果不超过200,000,则将实际利润X15%用于计算税收减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公告的第1条,
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获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中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将分别减至应税所得的25%和20%企业所得税按税率缴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2条,小型获利企业是指该国的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其年度应税收入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且总资产不超过超过5000万元等具有三个条件的企业。
扩展配置文件:
预缴公司所得税时,企业的总资产,员工人数和年度应税收入指标均符合小型和营利性企业的标准:
从2019年开始,当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当年年底的总资产,员工人数以及企业的总和直接确定它是否是小型的低利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以前需要判断公司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低利润企业相比,该方法更加简单并且更加确定。
预缴公司所得税时,应根据报告期末的情况临时判断小型盈利性企业的资产总额,员工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今年。
其中,总资产和雇员人数是根据《关于实施小额,中,低收入者全包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2条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微型企业》(财税[2019] 13号)计算截至当期报告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照本期报告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暂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