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请在预付款栏中填写已支付的增值税。所得税计入总收入和利润。
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该公司的季度所得税申报表是按累计基准计算的,而第三季度所得税则是从1月至9月的累计基准计算的。累计利润总额为200,000,因此减税额为20 * 15%= 30,000元,第三季度应付金额-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累计支付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如果1月至9月的累计利润少于20万元,则第三季度不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