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三十万元的,减半。具体规定是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2(一半),然后以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的公司所得税减免为15%,而公司支付的公司所得税为10%。
减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8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纳税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元(含)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税所得减少50%,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0%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使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50%的税率再乘以20%的税率,结果是应缴企业所得税。只需填写应付所得税行;这是针对小微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划分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工业企业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雇员人数,不超过100人的工业企业,不超过80人的其他企业;
III。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是小型和微型企业。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税所得少于20万元(含20万元),其所得减少50%。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