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应采用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方法是直接将当期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税收影响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无需递延以后期间。根据应纳税额法,当期损益中包括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以“将应税收入减少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例:
的前提是收集帐户。在
帐户处理期间,直接计算应付增值税,然后计入帐户。
例如,获利8万元,没有其他调整
的计算所得税为:8 * 50%* 20%= 8,000元
进行输入:
借:所得税费用8000
贷款:应付税费-企业所得税8000
2015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企业的年所得税率将降低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应在减半之前减半。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10%)。
由于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项不知道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减免税规定,因此第一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年度减税额和豁免条例,仍然可以享受减免。如果全年不超过减免规定,那么年底将享受减免优惠政策。如果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年的一个季度内超过减税或免税规定,则应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或25%征税,而不会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减半。
会计分录: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具体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 34号(原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过渡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 34号(最新政策)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账户优惠政策的做法: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结算,并对可退还和应交税款进行清算。根据《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4号公告)和财税[2011] 117号公告,以下事项应在何时发生。纳税申报表:
1.预付款声明。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60,000元(含)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9行的“实际总利润”和1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减免税额”中。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将“实际总利润”和5%的乘积暂时填入“所得税减免”中,即按20%的税率暂时预扣企业所得税。。
2.年度申报。小型微型企业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如果符合小型,营利性企业的要求,则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以下的,可以直接上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将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的乘积,并在表V“税收优惠表”中填写第34行“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同样,“年应税所得额在60,000元(含)以上且少于300,000元的小型获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乘以5%的乘积,填写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的第34行合格的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