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并按年度结算;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季度报告就足够了。。。。。。。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7号公告的主要内容是,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可享受对小型盈利性企业的优惠政策,无论他们是否采用审核收集或核准收集的方法。小型的公益前企业在季度和几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针对小型公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无需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1.通过企业电子税收系统进行报告;
2.将会发布新版的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但格式略有不同;
3.填写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小微盈利企业,其收入减少50%至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次是增加所得税优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应税所得分别减少25%和50%。将税收负担减少到5%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