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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声明要求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声明要求
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在2013年5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最终结算,并结算可退还和应交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和《关于小额,微薄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4号)和财税[2011] 117号有关规定,小微营利企业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预付款声明。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60,000元(含)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9行的“实际总利润”和1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减免税额”中。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将“实际总利润”和5%的乘积暂时填入“所得税减免”中,即按20%的税率暂时预扣企业所得税。。
2.年度申报。微型和微型企业执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和收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的,由小微企业进行。可以直接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25行“应税收入”乘以15%,并在附表5“税收优惠表”中填写第34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同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0,000元(含)以上,300,000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与5%的乘积,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情”第34行。合格的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
预防措施
1.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金。
2.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否满足上述针对小型获利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条件减免了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的,在结清年度结算时,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规定,小,小利润企业适用于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核算》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条件征收方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暂时适用于微薄利润公司的税率。
4.如果该公司在上一年被确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则其分支机构将不预缴当地所得税,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在今年每个期间的预付款申报中均进行零申报。 。
希望它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询问是否有用。
小型企业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工作,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应注意以下工作:
(1)汇款声明必须如期进行。
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机关要求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信息,除非另有说明。税务清关程序。如果纳税人由于不可抗力(例如由于冰冻灾害的影响)无法处理纳税申报表,则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延期纳税申报表。
(2)应宣布财产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25号)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为此外,损失处理的年度扣除额已计入会计处理;对于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资产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并且会计核算已经进行了年度扣除处理。《公告》第五条还规定,企业蒙受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然后才能在税前扣除。未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3)应减免。
《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减免税分为减免税,以供批准和备案。减免税审批是指应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型的减免税是指取消批准程序的减免税项目,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税项目。享受减免税批准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和申请书,并由税务机关和批准机关按照规定实施。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
(4)应调整税收事项。
当前的税制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非常大。在税前费用支出上,税法规定了可以支付,不允许和限制的项目,这需要纳税人成本费用项目逐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最终结算时进行调整。企业所得税的清算通常涉及会计的调整和税务事项的调整。会计调整仅是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调整,而税额调整是对会计法和税法之间差异的调整。前者必须在账户内进行调整,通过调整使其符合会计规定;后者仅在帐户外部进行调整,即仅在纳税申报单中进行调整,并进行调整以满足税法的要求。
(5)应当弥补年度损失。
允许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到下一年,并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但最长结转期限不得超过5年。
(6)报告口径应统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规定相抵触,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明确,则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应根据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准则临时计算,以统一补充口径。它主要包括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投资损失扣除,税收优惠,损失补偿,公司资产处置以及其他要报告的一系列数据的税前扣除。 ,并遵守相关税法和金融系统法规确保口径一致。
(7)电子报告程序应精通。
在系统安装后首次输入企业信息时,必须认真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的行业,经济性质,会计方法,是否按以下方式付款:网站或汇总。这些基本信息必须填写,并且只有税务登记信息与税务局CTAIS中的登记信息相同,申报才能成功。企业输入数据时,必须填写每个表格,包括主表格,所附表格和财务报表。如果没有数据,则填写零。特别是,必须填写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不能为零。去年,一些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为零。结果,它们不能被打包和传递。新开业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在业务开始时就充满了经济状况。请记住不要为零。在申报表的主要形式中,如果企业亏损,则应纳税所得额栏不能用负数填写,而应填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