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将各项内容与公司的实际反映和处理相结合,最终证明其适用条件。
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期间,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干部,对申请小微利企业认证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逐一检查,意见应及时反馈。纳税人未如实填写《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骗取所得税减免额的,应当严格按照《税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