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局网站下载所得税结算软件,安装后按照提示步骤填写报告,待验证后提交
1.结算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一次或按季度预付的所得税金额,确定当年应交或可退还的税额,并填写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将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并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其次,过程流程: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结算和支付管理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很明确请按照以下步骤付款:
(1)企业在结算和付款期间内缴纳所得税,该税款按年度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3]
纳税人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应纳税人提交会计报表,预付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税收事项;在年底之后的45天内,将最终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并在年底之后的五个月内结清应付税款。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或者在次年抵扣应纳税额。
应该注意的是:
1.对于实行每月或每季度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该年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宣布并预付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并且该税款不得递延至解决的解决一起付款。
2.如果纳税人已按照规定预缴税款,并且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则应在申报期内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的期限内处理。
3.如果纳税人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处理纳税申报表,则可以将其推迟;但是,在消除不可抗力情况后,纳税人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查明事实后,予以批准。
4.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旬破产或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则应在停止生产和停止生产之日起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经营活动,并在60天内结清企业所得税。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纳税额。
5.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合并或拆分,如果合并或拆分后纳税人的身份按照税法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应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税务登记变更之前,应及时汇款计算付款并结清税款;如果纳税人的身份不变,则可以连续计算纳税年度。
(2)结算程序和结算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将在年底后的四个月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收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包括销售(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明细,费用和支出时间表,投资收入(亏损)时间表,税收调整增加项目时间表,税收减少调整项目时间表,税前亏损回收时间表,免税收入和税收减少时间表,捐赠支出时间表,技术开发费加扣除时间表,海外所得税扣除计算时间表,广告费用支出时间表,工资,薪水和工会资金,三项资金时间表,资产折旧,摊销时间表,坏账损失时间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当报主管税务机关。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外,纳税人还应附上以下有关材料:
(1)财务和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2)与税收有关的合同,协议和证明;
(3)城外商业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税收凭证;
(4)国内外公证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应由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有关纳税人的有关材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预扣税款和纳税报告表后,应审查其名称,电话号码,地址,在基本信息(例如银行帐号)之后,如果应更改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将要求纳税人提供更改依据;如果变更内容在其他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内,督促纳税人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的副本移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是检查税项,税率和计算依据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所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逻辑关系以及是否进行税收调整等待。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遗漏,将及时通知纳税人在期限内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重新申报。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后,应确定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或于次年抵销。的企业所得税。
3.主动更正声明中的错误
纳税人在年底后四个月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中有错误,请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纳税人处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税务机关自己在汇款期间检查前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改正;税务机关应相应调整其年度应纳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和可退还额。
4.税收结算
纳税人应在年终后的4个月内根据应缴纳的年度所得税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退税额和应退税额来纳税。如果纳税人的预付税额少于年度应缴税额,应将应缴税额在四月底前支付给国库;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年度应纳税额,则退还税款或退款手续。
5.申请递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面临以下特殊困难:
(1)水,火,风,雷声,海潮,地震和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应税现金,支票和其他财产遭遇盗窃和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损失巨大,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纳税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灾害报告或事故证明;
(2)由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直接影响或短期欠款的支付,当前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税。纳税人应提供政策调整依据或提供拖欠付款证明和拖欠付款证明不能按时支付的证明。
如果无法及时缴纳税款,则纳税人应在到期日之前缴纳税款(通常,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规定应在该期限届满前15天内提交该税款)。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递延纳税报告申请,当期货币余额以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应付员工薪水和社会保险费的报表等。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或者计划分开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递延纳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税款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如果未批准,则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增加纳税人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