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小型获利企业要求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认定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得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和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低收入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牟利企业必须申报享受半税政策。小型盈利企业在最终结算和付款时,应填写公司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列,以完成备案程序。所得税。
为了促进税收便利化改革,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将统一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度预缴。因此,如果一家按月预缴公司所得税的公司在年中的4月,7月和10月的纳税申报期内作出预付款申报,则根据以下情况被判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按照规定,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季度预付款。同时,为避免在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一旦调整为季度预付款,则年度内将不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