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为准确把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事项已调整。1.在其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申报表的详细形式”(有关表格见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由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享受以下待遇的小规模纳税人组成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仅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每季税额90,000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填写详细表格,即本期小额纳税人。规模的纳税人如果主窗体第13栏的“其他免税销售”,“当期数量”和“当期应纳税额的减税”和“当期数量”的第9列中没有数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需填写详细说明。
1.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栽培; 4。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8.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的运营和维护;海洋捕鱼。
(2)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第三,豁免期:由于这是一项政策豁免,因此只要政策不变且您的业务范围完全符合豁免条件,您将始终享受豁免,但必须按时提交。
第四,填写公司所得税减免申报表:您是否在询问减免申请表?还是您享受减价后的申报表?
申请:填写“企业所得税减免记录表”;
申报表: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或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