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 免企业所得税-新疆公交车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提问时间:2020-05-0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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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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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但中央共享部分不减免,如何开具税票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有关部门表示,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国家鼓励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这项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业倾向于鼓励竞争。对于新疆新建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如果这些项目的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则国内企业可享受免税优惠。从开始生产和运营之日算起的第三年。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企业所得税将减半。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期超过10年,则在获利年度的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接下来的3年减半。

新疆的内资企业正在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高科技项目。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8年。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林草,其所产生的农业专业收入将免征农业专业税20年。

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优势产业,科技教育和旅游业的外资企业在10年内免征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并免征当地企业所得税。 8年。此外,新疆境内外资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技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意见》的重点是规定:在和田,喀什,克州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指定的贫困县投资设立的所有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8年。%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天山经济带北坡的小城镇和重点城镇新建的农产品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三年,减免一半。 7年公司所得税。

公司取得的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的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来自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

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1)款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牲畜和家禽育种;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利用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来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原则规定了两种优惠的税收减免。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他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提供减免税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执行。税制改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率;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农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和水生站。生命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暂时免征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以及其他各种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所得税城镇公共机构;将技术成果,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转让给服务于各个行业的科研单位和大学。从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新成立的从事咨询(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的独立会计企业或营业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从开放之日起免征所得税的第一年,新成立的从事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所得税将在第二年减半;新近独立从事公用事业,商业,材料,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中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自营业开始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可以减免两年所得税。

3.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全面利用企业生产过程的生产,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为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和企业对企业的使用以散装煤石,矿渣和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建筑材料的生产收入,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所得税;设立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1年所得税。

4.国家确定的“老,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的过程中发生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且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时免征。所得税。

6.如果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风,火,水和地震,企业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减免1年所得税。

7.新建城市劳务和就业服务企业,当年重新安置城市失业工人的人数占雇员总数的60%以上,经主管税务部门的审核批准,可免征三年所得税权威;年底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有雇员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所得税可减半,为期两年。

8.高校和中小学经营的工厂和农场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开设各种类型的进修课程和培训课程,并暂时免征所得税。对大中小学实行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由学校自筹资金,由学校负责管理和经营,业务收入归学校所有。下列企业不准对校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一)将原纳税企业改制为校办企业; (二)学校是在原有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国外附属企业的投资; (3)学校向外部单位投资的合资企业; (四)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设立的企业; (五)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部单位经营的企业; (6)学校将办学企业与个人经营的企业签约。高等教育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学仅限于教育部门开办的普通教育学校,但不包括各类成人学校,如耶达大学和耶达电视大学,职工学校和企业办私立学校。

9.对于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和非中途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四残”人员的安置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但未达到35%,则所得税减半。

10.乡镇企业可将应交税额减少10%,以补贴社会支出。

2016最新新疆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股权托管中心和中小型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从首次生产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并获得营业收入。“两免三半”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自治区财政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

第四,该地区以外企业(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区外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与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相关的技术收入免于企业收入。税。如果

投资于退耕还林和保护生态环境,则生产的特殊农产品的收入将免征20年的特殊农产品税。

从事农​​业产业化的投资型内资企业,加工和销售国家规定的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超额部分由财政补贴;自产农产品的销售在自治区范围内销售生产农产品的初级加工产品免征增值税。自受益之日起五年内,已建立的畜牧项目免征畜牧税和草原使用费。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农业税五年。

对于持有产品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如果当年产品出口的产值超过当年产品产值的50%,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以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应以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技术教育和旅游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十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自用房地产。从生产经营当月起,免征五年城市房地产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月起,土地增值税在开发经营期之前暂缓五年。

对于鼓励重点行业,实际出资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其财政补贴不超过企业所缴纳增值税额的10%的,应在五分之内。从生产和运营之日算起。

外商投资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月起,十年内免征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和屠宰税。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29号)。

五,公路建设用地税收优惠政策

除该地区的国道和省道以外,免征耕地占用税,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建设用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公路,省道,平地道路以外的道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有关部门上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审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仅限于公路线及公路两侧的侧沟所占用的耕地。在列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