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销售-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没有营业,只有审计报告,没有税收审查报告,所以您说的没有问题。
其次,如果需要进行税务审查,应按以下方式计算招待费:与企业产生的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商务招待费用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以较低者为准。
3.为什么所有的招待费和娱乐费都归入“行政费用-招待费”来收取却如此麻烦呢?
第四,“新业务,没有销售---”,无论您的业务处于筹备阶段,如果在建,除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外,所有其他支出都应作为“长期推迟“费用”在开立后的第一个月入账并转入管理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与纳税人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商业娱乐费,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的比例扣除:1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收入的5‰;年销售(业务)净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的3‰。第四十四条纳税人申报抵扣营业娱乐活动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那些超过规定的付款标准,白色付款(非法收据)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人将被删除并计入利润收入,并计算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