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和执行细则》规定:虚假发票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的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藏,损毁帐簿和会计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列出支出,或者排除或者少报收入,或者通知税务机关通知那些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而没有缴纳或少付税款的人是逃税。偷逃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或未缴税额和滞纳金,并处未缴或未缴税额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而未支付或少付应交税款,即为逃税”,对这句话的理解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纳税申报单不正确如果应纳税额的计算导致支付不足,则考虑逃税。作为纳税人,无论税务机关没有发现,只要他们没有计算和少付任何税款,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