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弥补年限-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

提问时间:2020-05-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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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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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小规模时期的亏损吗?

这样,小规模纳税人在上一时期如何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作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所得税应通过审计收取

如果以前是通过验证收集的,则以前的损失不会被税务局确认,也无法弥补。

如果以前是通过审计收集的,则可以根据法规在征税前五年内予以赔偿。

从理论上讲,如果对前一年的损失进行了审核和收集,则可以弥补。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原因,企业通常以最低税负缴纳所得税,并尝试使帐目尽可能保持不变,并且不需要赔偿。

以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能弥补几年的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间,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纳税年度的亏损,可以弥补该纳税年度的亏损。后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在一年内弥补赤字

可以逐年连续补偿。最长赔偿期不得超过5年。五年内计入当期损益的,作为实际补偿期计算。在纳税年度中,企业获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全部亏损。

2.应该注意,可以弥补损失的金额不一定是企业根据会计方法计算的损失金额,而应该是根据税法调整的损失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弥补亏损的企业一般税务部门需要提供亏损发生年度的税务保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的弥补亏损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弥补损失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纳税人在特定纳税年度中的损失,并给予为了弥补接下来几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用一年来弥补缺陷,则可以逐年连续弥补。最长赔偿期不得超过5年。五年内计入当期损益的,作为实际补偿期计算。当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获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全部亏损时,无论是否在过去五年中都发生了全部亏损,当年的收入只能弥补该亏损发生在前五年。例如,一家企业在2000年的收入为20010,000元,但1994年发生亏损20万元,1995年亏损10万元,1996年盈利10,000元,1997、98和99年总计亏损45万元。即使不能推迟1996年的利润补偿期,过去5年中发生的97、98和99损失也没有其他年份予以补偿。

不论纳税年度是否亏损,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收入的规定填写“补充亏损清单”以反映当年上一年的亏损回收额。税法的详细清单应与主表和相关信息合并。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计算方法

损失可以在未来五年内追回,并且不能扣除五年后不足以弥补的部分

因此,1998年的损失由99-03年弥补

00年的损失将在01-05年弥补

根据上述计算,1999年的200,000 + 01的300,000 + 02的200,000 + 03的500,000 + 120万的1998年的150万的损失少于150万,因此99- 03缴纳所得税

由于1999-03年度的利润全部用于弥补98年的亏损,因此00的亏损由两年的04-05弥补,因此2004年的200万弥补了130万。2004年度纳税额万元

因此,2004年应交税金为:70 * 25%= 15,000元

一般所得税是税前弥补亏损还是税后弥补?

税收规定:税务局确认了当年的亏损后,可以在未来五年内弥补。五年以上的损失,应由企业税后补偿。

所谓的税前补偿是指年度利润。企业所得税是在弥补上年亏损后,根据余额计算的。如果补偿后没有盈余(不足以弥补),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后补偿是弥补企业可以分配的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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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弥补损失的期限为五年

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每年亏损,则可以使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可以年复一年地续签,但是最长续签期限不能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在获利年度中享有定期减税和免税待遇,则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和运营后的第一个应纳税年度。企业在成立初期出现亏损的,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逐年结转赔偿额,以纳税年度为起始。

2.企业可以自行弥补损失,而无需税务部门的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损失追回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用随后几年实现的利润来弥补亏损,税务机关需要对其进行复核以弥补。

自200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核销取消和分散管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82号)取消了该审查规定。并取消了审查项目后,尽管取消了审查,但税务机关仍将重点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

3.您可以在预付税款时直接弥补损失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发〔2004〕082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付款项和年度申报表),可以按照上一年度计算和弥补损失。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按照税法的规定预缴每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它们应首先弥补该企业上一年的亏损,如果有,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他们应按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公司所得税。。

4.集体纳税会员公司可以互相弥补,但海外损失不能由国内公司弥补

根据内资企业所得税法,税法规定,会员公司在总部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应在年度汇总清算中由总部抵销。 ,并可能根据税法的规定予以抵销。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5.税务机关补充的收入额不能弥补损失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应补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但不得弥补以前的年度损失不得作为计算公益和救济捐赠税前扣除额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