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外,不包括在损益表中的,不包括实际属于补贴收入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00%收到的应该合并。但是,实际上,无论合并收入如何,所有地方都对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1.最好根据允许对研发费用进行额外扣除的相关规定,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黄金数量,然后乘以50%或75%。%);
2.结清和结清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上优惠答案的扣除明细)
需要缴纳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关于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资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获得的所有类型的金融资金都应包括在公司当年收入的总版本中,但国家要求在投资后返还本金的资金除外。资金被使用。
2.企业获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用途的财务资金,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并从总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预算管理中包括的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资金报告关系,将财务部门或上级单位分配的财政补贴收入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并且应纳税所得金额从所得总额中扣除,除非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资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财务事项通知的公告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去年,它从省,市,县的财政拨款中获得了30万元人民币(用于开发喹唑烷酮和其他产品)。我公司认为,拨款是国家分配给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的费用。当我公司获得收入时,将其附加到特殊应付帐款帐户中,并在项目接受后进行帐户处理。现在,我县的县税务部门要求我公司将拨款作为补贴收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正确吗?该公司的财政拨款收入是否应缴纳公司所得税?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补贴收入是指公司按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的实际收款,或者是按国家规定的时间按计划计算的固定补贴额。 -规定的补助金额以及国家财政支持。其他形式的补贴。补贴收入一般被视为企业的异常利润。从信函中可以看出,您收到的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奖励资金属于补贴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和税收征税的通知》(财税[1995] 81号)第1条规定:“企业获得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的,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未计入损益的所有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包括在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