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行“ I.工资和薪金支出”: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填入第1栏“帐户金额”,以计算成本中包括的雇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金额;列4“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了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2.第2行“在哪里:股权激励”:第1栏“账户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制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计入成本和费用中;“税额”是指填写该行权时根据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3.第3行“第二,员工福利费用”: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会计中成本费用中所包含的员工福利费用的金额;第2栏“减税率“报告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4%);第4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法扣除的税额,根据第1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的14%填写小数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4.第4行“ 3.员工教育支出”:基于第5行或第5 + 6行之和填写报告。
5.第5行“其中:根据税项准备金扣除的雇员教育费用”:适用于根据税法扣除了比例税前雇员教育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对费用中所含金额的会计计算,其中不包括可以在第6行中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第3栏“以前年度的累计扣除额”填入了以前年度累计的扣除额所允许的员工教育支出的余额;第4栏“税额”报告了根据税法第1行所允许的税前扣除额第四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扣减率与本行第一+三栏之和的最小值;第5栏“税收调整额”是第1-4栏的余额;第6栏列“结转后的累计扣除额”是列1 + 3-4中的金额。
6.第6行“包括:根据税收法规完全扣除的员工培训费用”:适用于被允许根据税法扣除所有税前员工培训费用的纳税人。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的费用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并允许根据税法全额扣除员工培训费用;第2栏“税收法规扣除率”填写了税法规定的扣除率(100%);第4栏“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7.第7行“第四,工会支出”: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充在纳税人对工会支出成本的会计计算中;第二栏“减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扣除率(2%);第4列“税额”是根据税法填写的税前扣除额,根据第一行第4列“工资和薪金支出-税额”×2%在第1栏中填写较小的值;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8.第8行“ V.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付款”: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记帐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付款的金额;第四栏“税额”是指根据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缴款额。第5列“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9.第6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核算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第4栏“税额”填写了税前允许的扣除额住房公积金数额;第5列中的“税收调整额”是第1-4列中的余额。
10.第10行“ VII。补充养老保险”: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的会计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税前第四栏“税额”填写税法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按照本行第一行第一栏“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一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中的“税收调整额”为1其余4列。
11.第11行“八项补充医疗保险”:第一栏“帐户金额”填写了纳税人记入的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税前第四栏“税额”填写税法扣除额应按照本行“工资薪金支出-税额”第1栏第4栏的最小值×5%和本行第1栏的最小值进行报告。第5栏“税收调整额”应为第1-4栏的余额。
12.第12行“九个其他”:填写其他员工薪酬支出,税法规定和税额调整额的会计处理。
13.第13行“总计”:填写第1 + 3 + 4 + 7 + 8 + 9 + 10 + 11 + 12行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A类)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到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金额”列,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25美分硬币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影响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的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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