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5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所指的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 ,尚未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规定的实际扣除额,按研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时,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开发费以及技术书籍材料和材料翻译费;研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例如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摊销成本;专门用于中间测试和用于产品试生产的模具和加工设备的开发和制造成本;勘探和开发技术的现场测试费用;展示,审查和检查研发结果的费用。《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企业R&D费用,在按照规定扣除的基础上计入当期损益。 ,扣除50%的研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永和金融官方网站。
在会计方面,对研发成本的处理有三种看法:
(1)所有费用。企业发生的所有研发费用均视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我国在2006年新准则出台之前就采纳了这种观点,称企业在研究阶段的研发支出为“技术开发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支出”科目。
(2)大写。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将在发生当期首先收取,达到预定用途时予以资本化,记入“无形资产”帐户。
(3)合格的大写字母。即,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其他计入当期损益。中国于2006年发布的新的无形资产新准则采用了这种方法,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研究开发费的税收处理相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如何规定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
答案:首先,将研发项目划分为研发阶段;
其次,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的支出将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资本化支出的条件包括五个方面:①完成无形资产以便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②有意图完成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来支持无形资产的开发,以及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的能力; ⑤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测量。
如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适用准则:
(1)研究阶段:指为了获得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了解它们而进行的原始计划的调查。
研究阶段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进一步的开发活动,准备了材料和相关方面。不确定是否已经开展的研究活动将来会转移到开发中,以及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都不确定。性别。
例如,旨在获取知识,应用研究,评估和最终选择研究结果或其他知识的活动,对材料,设备,产品,过程系统或服务替代方案的研究(新的或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过程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置,设计,评估和最终选择都是研究活动。
(2)开发阶段:指在商业化生产或用于生产新的或经过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设备之前,将研究结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产品等
与研究阶段相比,开发阶段应该是研究阶段完成的工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例如,在生产之前或使用之前进行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以及没有商业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都是开发活动。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研发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将研发项目划分为研发阶段。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应如何收取和计算研发费用?
答案:首先,建立一个“研发支出”成本帐户,以收集企业研发项目中发生的各种研发支出;根据“合格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将“研发支出”根据研发项目,分别对“费用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计算。
(2)具体会计处理:
①发生相关的研发费用时:
借款:研发支出----支出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款:原材料/应付员工及其他相关主题
②在会计期间结束时:将费用支出转入“管理费用”帐户;对于资本化支出部分,请等到无形资产达到其预期用途后再将其转移到“无形资产帐户”中。
一个。结转费用支出,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研发支出----支出支出
B。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款: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③已形成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自其达到预定用途之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期限不少于10年)
贷款: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