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机构减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所的护理,婚姻介绍,丧葬服务等,免征营业税。
2.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规定》第8条,疗养院占用耕地免于耕地占用税。
3.公司所得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 97号):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投资的福利和非营利老年服务机构,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地产,土地,车辆,船舶的物业税。 , 城市地区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
有关其他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养老院应缴纳的所有税款均免税。详细信息如下:
疗养院享受的税收优惠涵盖多种税收。根据《营业税暂行规定》第8条第1款,疗养院提供的护理服务免征营业税。无论谁投资建设养老院,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均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 97号),以及由国家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养老服务的意见》(国办办[2008] 4号)规定,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地产,土地和城市的物业税。土地使用税。
尽管财税[2000] 97号文件还规定,对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车辆免征车辆使用税,但有关车辆使用税的暂行规定已于2007年1月1日废止。当前的车船税法没有向养老金机构提供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因此,除了营业税之外,享受优惠还基于非营利性前提。因此,是否享受优惠取决于民政部门是否认为养老院是非营利性的。务实而现实。除了要求您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外,税务机关还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